详细介绍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 50899-2013)(part1)
发布时间:
2024-04-09 08:5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8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26日
1总则
1.0.1为统一和规范房地产估价的术语,并有利于国内外的交流和合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以及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和其他相关领域。
1.0.3使用房地产估价术语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通用术语
2.0.1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2.0.2房地产估价机构
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2.0.3房地产估价师
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2.0.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经过执业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师。
2.0.5估价委托人
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2.0.6估价当事人
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
2.0.7估价利害关系人
估价结果会直接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2.0.8估价项目
估价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某项特定任务。
2.0.9估价目的
估价委托人对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
2.0.10估价对象
所估价的房地产等财产或相关权益。
2.0.11价值时点
所评估的评估对象价值或价格对应的某一特定时间。
2.0.12价值类型
所评估的估价对象的某种特定价值或价格,包括价值或价格的名称、定义或内涵。
2.0.13估价原则
估价活动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2.0.14估价程序
完成估价项目所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的先后次序。
2.0.15估价依据
作为估价的前提或基础的文件、标准和资料。
2.0.16估价假设
针对估价对象状况等估价前提所做的必要、合理且有依据的假定,包括一般假设、未定事项假设、背离事实假设、不相一致假设和依据不足假设。
2.0.17估价方法
测算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所采用的方法,包括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
2.0.18估价基础数据
估价测算中所使用的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数据,以及估价对象及其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运营收益,开发建设成本等数据。
2.0.19估价参数
用于测算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系数、比率或比值。
2.0.20估价结果
通过房地产估价活动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及提供的相关专业意见。
2.0.21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向估价委托人所做的关于估价情况和结果的正式陈述。
2.0.22批量估价
基于同一估价目的,利用共同的数据,采用相同的方法,并经过统计检验,对大量相似的房地产在给定日期的价值或价格进行评估。
2.0.23个案估价
相对于批量估价而言,单独对一宗或若干宗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评估。
2.0.24类似房地产
与对象房地产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规模、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相同或相近的房地产。
2.0.25估价信用档案
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记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供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管理系统。
3价格和价值
3.0.1成交价格
在成功的交易中买方支付和卖方接受的金额。
3.0.2正常价格
不存在特殊交易情况下的成交价格,或成交价格经交易情况修正后的价格。
3.0.3市场价格
某种房地产在市场上的平均交易价格。
3.0.4评估价值
通过房地产估价活动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
3.0.5市场价值
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3.0.6投资价值
估价对象对某个特定单位或个人的价值。
3.0.7现状价值
估价对象在某一特定时间的实际状况下的价值。
3.0.8快速变现价值
估价对象在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营销情况下的价值。
3.0.9残余价值
估价对象在非继续利用情况下的价值。
3.0.10抵押价值
估价对象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
3.0.11抵押净值
抵押价值减去预期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税金后的价值。
3.0.12法定优先受偿款
假定在价值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已存在的依法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3.0.13计税价值
为征税目的而评估的价值。
3.0.14保险价值
为保险目的而评估的价值。
3.0.15完全产权价值
房屋所有权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不受任何其他房地产权利等限制情况下的价值。
3.0.16无租约限制价值
房地产在不考虑租赁因素影响情况下的价值,其评估价值为未出租部分和已出租部分均按市场租金确定租金收入所评估的价值。
3.0.17出租人权益价值
出租人对自己的已出租房地产依法享有的权益的价值。其评估价值为已出租部分在租赁期间按合同租金确定租金收入,未出租部分和已出租部分在租赁期间届满后按市场租金确定租金收入所评估的价值。
3.0.18承租人权益价值
承租人对他人所有的已出租房地产依法享有的权益的价值。其评估价值为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额所评估的价值。
3.0.19房地价值
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或土地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
3.0.20建筑物价值
建筑物自身的价值,不包含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
3.0.21土地价值
土地自身的价值,不包含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
3.0.22楼面地价
一定地块内分摊到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土地价格。
3.0.23比较价值
采用比较法测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
3.0.24收益价值
采用收益法测算出的评估对象价值或价格。
3.0.25成本价值
采用成本法测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
3.0.26开发价值
采用假设开发法测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
4估价原则
4.0.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要求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公平正直地评估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4.0.2合法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4.0.3估价时点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4.0.4替代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的原则。
4.0.5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4.0.6最高最佳利用
房地产在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财务上可行并使价值最大的合理、可能的利用。包括最佳的用途、规模、档次等。
4.0.7谨慎原则
要求在影响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因素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判断时,应充分考虑其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低的一面,慎重考虑其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高的一面的原则。
5估价程序
5.0.1估价委托书
估价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文件。
5.0.2估价委托合同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委托人之间就估价服务事宜订立的协议。
5.0.3估价基本事项
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对象和价值类型的统称。
5.0.4估价作业方案
为完成特定估价项目而制定的用于指导未来估价工作的计划,包括工作的主要内容,质量要求,作业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5.0.5估价技术路线
评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所遵循的基本途径和指导整个估价过程的技术思路。
5.0.6实地查勘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到估价对象或可比实例现场,观察、询问、检查、核对、记录估价对象或可比实例状况的活动。
5.0.7实地查勘记录
记载实地查勘的对象、内容、结果、人员和时间等内容的材料。
5.0.8估价报告内部审核
房地产估价机构按房地产估价相关要求和内部审核制度,对自己的已撰写完成而尚未向估价委托人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等的审查核定。
5.0.9估价资料归档
收集、整理在估价活动中获得和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资料,对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并保存。
5.0.10估价档案
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活动中获得和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资料。